IT之家 11月22日消息,今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梁永平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梁永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
对于创始人被抓一事,今日人人影视官微 @人人影视字幕分享 表态称,“还是承认了吧,人人影视不可能再恢复或重启,App 的尸体可以删了,我们不可能解决的了版权问题。”
人人影视还表示,涉案程序员工资是根据其开发技术支付的报酬,人人影视十几年,很多程序员参与过开发,网站、制作字幕的软件、以及后来的 App,这也是广告等收入主要用途,可没想到会最终连累他们一起犯罪。
此外,@人人影视字幕分享 还发微博质疑,同样没有版权,但人人视频却没事,后者侵权只需“整改”,整改之后仍继续推送无版权影视,“什么样的侵权在‘整改’范围内,什么样的侵权是犯罪?”
据此前消息,经审计及鉴定,“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 32,824 部,会员数量共计约 683 万。上海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永平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永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附:人人影视与人人视频的关系(来自微博用户 @组织二号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