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按车型收费”应当和“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物流业的提速增效”没有关系吧?
文/城北石翁
自2020年1月1日采用不停车收费系统后,全国取消了487个省界收费站,14万公里高速公路实现了无障碍通行。
这,无疑事件大好事!但是且慢,有关部门真的把好事做好了吗?
原来入口计费、出口缴费;现在是分段计费。原来载重车按重量计费,现在不管满载还是空载一律按车型收费。
首先,方式改变的技术问题,全国人民应该宽容、理解;相信磨合后总会趋于稳定、标准。
第二,改变计费方式后,最起码货车的空车与满载车一样收费,一定会增加车主的负担、一定会使收费方增加收益,这一点交通运输部不要不敢于承认。
第三,明明减掉了原来人工收费大量的人工成本后自己多收费了、货车司机多掏钱了,还冠冕堂皇地说可以促进空载率的降低、可以提高整体运输能力;就有答非所问甚至蛮不讲理的嫌疑了。
原来北京地铁一律2元,改成分段计费后票价大幅度上升,涨价时也说是为了减少地铁知名的拥挤现象;涨价后到现在,拥挤没见减少反而更知名了。
货车司机也愿意满载而去且满载而归。当配货的时间成本大于空载的成本时、当根本配不上货时,他们才不得不空载上路;此次不空载就换不回下次的满载。
如果都等着你交通运输部用经济杠杆来教师傅们怎样才能赚钱,恐怕师傅们只剩下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的智商了。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年1月9日上午的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汪洋先生说:“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型收费,主要有利于货车安装ETC后,可以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物流业的提速增效。同时国际惯例也是采取这种方式。”
我把这句话给我的几个初二的学生看了,连他们都说“主语按车型收费和宾语实现不停车便捷收费不构成因果关系,是状语安装ETC和宾语有关系”!
汪先生的讲话中还说:“为了实现新旧计费方式的平稳过渡,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相关文件,督促指导各地以2018年的高速公路货车总量和里程加权平均计算吨位,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按车型收费的标准。这里面有两项重要要求,要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的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急缴费额不大于集中收费的费额,同时实现新收费标准对应的吨位比计重收费时的满载吨位至少下降10%以上,所以各地也是按照‘两个确保一个降低’的原则来重新核定本地区的收费费率。”
运转一段时间后,交通运输部表示要把核实的ETC多收的钱退还给客户。这显然又想让ETC背锅了:技术系统磨合出现的暂时的、点上的问题,能和设计上永久的、面上的问题相提并论吗?那么因人为设计的、新的计费标准突破了“两个确保一个降低原则”,是不是还要人为地、实事求是地回调一下呀?
至于“国际惯例”的虎皮,也吓不住我们。高速公路不收费的国际惯例如果被你交通运输部发现并采纳了,就不会有这么多派生问题了。
在国际惯例面前的选择性失聪、失明,恐怕也只能糊弄糊弄小学生吧。
20200112 北京